广州发布第三批惠企利民措施 进一步探索推动城中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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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机制惠企利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第三批)的通知。
通知共分“进一步优化规划审批”“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管理”“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管理”“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进一步探索推动城中村改造”“进一步提升优化停车泊位配建设置”六个方面,共21条措施,涵盖企业群众密切关注的多个业务板块。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探索城中村改造复建物业性质留白,设置综合产业用地(M/A/B),为城中村改造创造多元载体。在城中村改造项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阶段探索设置综合产业用地类型,为一块土地配置多种用地性质选项,并在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用地主体可根据实际需求转换土地用途,无需办理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调整手续。
在符合规划条件和负面清单管控要求条件下,此类项目建成后需调整建筑使用功能的,属于城市建设用地同一中类内的,无需再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需在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类、大类间调整的,直接依照原规划条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该措施一方面可增加工业用地规划总量,落实“制造业立市”部署;另一方面可充分利用闲置用地、用房,提升城中村用地、用房使用效率。
灵活分片办理规划条件和设计方案审查,支持城中村改造分期分片实施。允许按有效的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文件或属地城市更新主管部门意见灵活分片办理规划条件和设计方案审查,以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改造项目分片实施计划的最小分片应不小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导则地块。
优化城中村改造用地报批,缩短报批时间。当前,广州市尚未有“三地”与主体地块一并组卷报批的实践案例,但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已进入核心阶段,急需办理“三地”转用、征收手续来推动项目实施。为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用地报批工作,“三旧”用地报批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提早谋划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的“三地”报批工作,将“三地”征收手续与主体地块涉及的征收手续一并组卷报批,从而节省报批时间50%。
简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办材料,提升城中村改造业务办理便利度。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房(含住宅和物业)、独立用地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公益类工程项目,可凭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0年2月1日后核发的)等任一材料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办理设计方案复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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